7月25日至8月19日,深圳市经贸委将对全市所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逐家进行现场检查
各地网贷行业的排查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排查又将被纳入监管部门视野。
近日深圳市下发《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6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种开展“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风险专项排查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自7月25日至8月19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将对全市所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逐家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填写排查情况表,计划于9月底之前形成总结报告。
《通知》指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即日起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这份《通知》发现,排查内容主要为3大项18小项,3大项为排查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风险、排查参与P2P网络借贷业务风险、排查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业务风险。18小项中,在排查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风险上,主要包括理清公司股权结构;对关联交易作详细披露,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自融自保或变相自融自保行为;检查是否存在对单个被担保人担保责任余额超限、串通骗贷、截留客户贷款等违规违法问题;严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非法放贷、高风险投资、炒卖股权以及从事账内外受托理财等违法违规业务活动。
在排查参与P2P网络借贷业务风险上,主要包括理清合作方式;核实平台业务项目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夸大或误导宣传、承诺保本保息等;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存在自融或变相自融行为;是否存在发放贷款、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产品,是否存在用客户资金投资高风险市场;是否开展线下营销活动。
在排查参与互联网股权众筹业务风险上,主要包括为股权众筹业务提供担保业务情况;平台是否存在虚构项目,进行自融或设立资金池,违规使用投资者资金等行为;是否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全国融担行业现状不容乐观。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融资性担保机构一共7989家,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34万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占比约60%。担保业务规模受社会融资规模影响较大,2010年-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余额经历快速增长,2012年后随着中国宏观经济下行,担保行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受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水平下降影响,担保行业业务风险上升,代偿发生情况不断增加,部分担保机构因失去代偿能力而倒闭,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连续两年负增长。
近年来,大量民间资本不断进入担保行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与此同时,也引发了融资担保行业不容忽视的问题。譬如一些担保公司担保杠杆放大倍数过高,风险加大;一些担保公司脱离主业乱投资;甚至有担保公司帮助企业“骗贷”;更有一些担保公司虚假出资,空转运营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这些违法业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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