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浙江的P2P行业发展较快、程度较高,但同时,问题也频现,据零壹财经2015年全国网络借贷行业数据报告显示,2015年,平台数量最多的五个省市中,上海和浙江分别居于第三和第五,但同时在问题平台统计中,浙江问题平台居于全国第三,超过200家。
近日,各地多举办两会,上海、浙江的会议中,有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关注P2P行业或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并纷纷建言献策。
浙江省:人大代表王利平建议加强P2P监管,维护投资者利益
1月25日,浙江省人大代表、广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建议,要加大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力度,在支持新生业态发展的同时予以规范完善,切实保护民间资本安全,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王利平表示,目前P2P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充裕的民间资金,特别是许多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金融风险的普通群众甚至包括大批退休人员。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网贷平台进入门槛低等因素,给一些蓄意诈骗的网贷平台运营商带来可乘之机,亟需建立一整套网贷服务行业准入标准和监管制度。
他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制定管理制度入手,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特别是进一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一旦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
王利平代表还呼吁,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区域间、部门间信用体系共建共享机制。要科学制定网贷平台运营活动的规范性章程,规范网络金融市场的监管机制。要制定网贷行业安全标准、安全操作规范、系统安全防范指标体系,加快网络平台信息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浙江省:政协委员李立新建议强制性行业自律、禁止平台担保、杜绝混业经营
近日媒体报道,浙江省政协委员、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提交建议,关注P2P行业的发展。
李立新认为,P2P行业的兴起,不仅给过去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种能方便、快捷地获得小额贷款的渠道,也满足了不少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但目前P2P跑路频频,说明P2P存在资金安全风险、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内控体系不健全、信用风险、平台经营者恶意欺诈等问题,已经不仅仅是金融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如不加以规范,会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针对P2P跑路乱象,李立新则建议,除了在引入强制性行业自律,合理界定P2P平台的业务范围,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之外,还需禁止向出借人(投资者)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杜绝混业经营,严惩造假欺诈。
上海市:市政协委员许珊燕建议建立虚假广告法律责任追究制
1月25日,在上海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上,市政协委员许珊燕提出,要尽快推动形成覆盖全部互联网金融模式监管的法律体系,严守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禁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非法集资的三道“红线”,建立和风险等级相对应的“风险保证金”制度。
发言提出,政府公务人员、领导干部,要避免为新金融机构和金融理财产品“背书”、“站台”。许珊燕建议,要建立针对媒体发布未经审核虚假广告而产生不良后果追究法律责任的制度。
她还表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要进行分类监管,并建立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对其经营进行事先、事中全程介入,针对其产品建立对应的分级监管和预警制度。对于金融机构经营者应有特别管理制度,将其个人资产、信誉、行为,全部纳入监管的“制度笼子”。
她提出,当前要形成风险处置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强化金融风险案件的法制化处置。上海作为司法改革试点区,更要强调依法、合规原则,一旦出险,不能让机构和平台方一跑了之,也不能由政府买单;要对试图通过制造混乱要挟政府和非直接利益方的非法行为进行制裁,为全国树立依法合规处置风险的典范。
上海市:人大代表杨定华建议加强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月24日,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建议表示,要加强对P2P平台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杨定华分析表示,加强对P2P平台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事关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战略的实施。
她建议尽快制定P2P负面清单、建立P2P征信体系、鼓励P2P行业自律和第三方监测评估。
杨定华认为目前P2P行业存在“门槛低、无标准、缺监管”的现状,不但容易引发诸如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等市场失灵问题,而且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此类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留下可乘之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近年投诉日增,而立案查处也很棘手。
于此,她建议上海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及时调研P2P平台发展的形势和特点,推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调整、补充和细化,包括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等制度,便于将P2P行业纳入现有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为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提供较明确的法律依据,为P2P平台的经营行为提供法律准则。
她呼吁要尽快制定P2P平台监管负面清单,明确政策法规红线,既对P2P平台予以适度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又为金融创新预留充裕空间。她提出,要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如建议市金融办牵头,探索成立P2P平台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议事机构,加强与央行上海总部、银监局、保监局、经信委、通管局、公安局、工商局、消保委以及司法部门之间分工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同时,她指出要尽快建立P2P平台征信体系,建议市金融办、经信委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P2P平台征信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予以统筹谋划。
另外,要鼓励P2P行业自律和第三方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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