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投资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投资者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多多研究学习,投资之后更要有证据留存意识,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也是为自己的投资留下一个保障。
昨日,在江苏省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大型巡展启动仪式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关倩提醒投资人,投资时要审查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的条款,同时要有证据意识,防止将来出现诉讼却不能举证的风险。
据第三方数据显示,全国累计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达到1425家,占全部平台数量的比例高达36%。有些非法集资、诈骗公司披上了P2P的外衣,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使广大投资者蒙受损失,侵害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倩指出,该院去年针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P2P平台容易出现十大风险隐患,包括违规担保、平台自融、设立资金池、融资成本高、诈骗平台、非实名认证、融资担保、活期理财产品、信息安全问题和法律风险等。
“法院对金融案件的审理,采取的是‘倾斜性保护与适度保护并用’的原则,也就是金融机构要负更多的责任。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合法合规运行,不能触碰‘红线’。但这种保护是‘适度’的,投资者也应学会分辨风险。”她说。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也认为,网贷行业出现问题有诸多原因,除了平台自身与监管层面的问题,还需要提高投资人决策水平,让投资者自己选择优质平台。“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投资人教育,替投资人维权就是帮网贷平台发展铺路。”他表示。
中豪集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苗也告诫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想要做一个智慧投资人,要明白互联网金融投资的性质,不是存银行,是一种有风险的投资,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要去了解平台的股东及经营者是否有金融行业背景,是否明示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投资人的投资款项能否对应具体的项目,以辩识是否存在资金池,是否存在假标或欺诈等情形。
业内人士周治翰给投资人提出投资“攻略”:勤奋核实基础信息,不但要看注册资金,还要看实缴资本;要看平台真实的股东背景;查平台高管团队信息。
周治翰介绍,公众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平台的注册资本,最好能够通过这个系统中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者出资人信息了解平台的实缴资本,看实力和宣传是否相符。同时,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平台的股东信息,多向上追溯几层,看看最原始的出资来源,与平台宣传的信息进行验证,看投资方实力如何,是否真实可信。
近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也提醒投资人,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时候,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动辄高达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回报的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看清三点以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
更多江苏高院法官:投资P2P要有证据留存意识P2P行业动态,关注融贝资讯了解更多。
扫码关注融贝网微信获得福利 享受服务
扫码下载融贝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