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惠城公安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
通报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经提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6年5月30日,对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通报显示,经依法侦查查明,简某经营的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打着网络P2P网贷平台旗号,其实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这些资金并未流入“合法盈利的业务”,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依靠新加入的投资人的本金来维持运作。
另外,关于资金流向,通报指出,部分资金被简某及家人私自占有并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有部分资金被简不入公司帐目私自拿走不明去向;有部分资金被挪到简某亲戚名下进行放贷收不回来;有部分资金被简用于购买高档小汽车、豪宅、写字楼等归于自己及妻子名下;还有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和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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